记者日前从水利部获悉,2012年中央和地方共投入431.6亿元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7700多万农村人口和约95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用地税费优惠政策,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和正常发挥作用。
记者了解到,去年3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要全面解决2.98亿农村居民(含农林场)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供水质量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中央投资从2006年的5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80亿元,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十二五”前两年已经安排中央投资482亿元,占规划中央投资1188亿元的40.6%,天禹为实现“2015年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为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各地水利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为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各地普遍推行规模化水厂建设,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各地纷纷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为解决工程维修经费不足问题,水利部还积极推广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专项基金,目前全国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专项基金累计额达4.4亿元。